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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拾金不昧】
作者: 流星Saint 日期: 2010.12.14  天氣:  心情:
現在很多人的心都生病了。。。真的。。。

回家一開電視看到這則新聞,一上網馬上看到這篇文章

整個火都起來,老實說。。。。。。 超想罵髒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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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4/143/2iy3z.html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警:現在人眼中只有錢嗎

更新日期:2010/12/14 06:30 蘋果日報



【何柏均、李姝姮、方佳怡╱台北報導】

台北縣一名獨自扶養子女的婦人昨領取2萬1千元生活費,卻不慎將裝有手機、金錢的包包遺失,
她趕緊撥打自己手機,一名女子接電話後表示會送到警局;婦人原想包紅包答謝對方,
未料對方自稱是法律系畢業,要求十分之三報酬、6300元,
婦人雖苦苦哀求「能不能拿少一點?」但對方堅持拿6千元,
在旁協調的警察看了不禁搖頭:「現在的人眼中只有錢嗎?」


遺失包包的李姓女子(44歲)昨向《蘋果》投訴,她從事會計工作,
幾乎是她獨力扶養念大學一年級的女兒及高中的兒子,
為方便照顧子女,選擇在家接案、擔任SOHO族,平均月收入3萬多元。
她昨天傍晚騎乘機車去接兒子放學,並領取2萬1千元準備支付水電等雜支,
在行經土城市裕民路、捷運海山站附近,掛機車前座吊掛勾的包包突然掉落,
遭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的潘姓女子(28歲)拾獲。


撿錢者稱法律系畢業


李婦指出,由於遺失的包包裡,除2萬1千元生活費,還有證件、手機、住家鑰匙等財物,
立刻以兒子手機撥打自己手機門號,潘女接聽後指稱拾獲其包包,約她於廣福派出所交付,
她原本慶幸包包失而復得,欲包紅包答謝,未料潘女自稱是法律系畢業,主動要求6300元、十分之三報酬。


李婦不懂法律,以為自己聽錯了,雙方在警局碰面後,她向潘女求情,
說自己一個人撫養小孩,「能不能不要拿3成?」未料潘女堅持一毛不能少,
警員聽了也幫忙求情說:「一定要要求這麼多嗎?不要這樣啦!」
但潘女卻冷漠地回說:「我去問學校老師可不可以這麼做。」
警員聽了也不敢再幫腔,李婦聽了也十分心酸。警方指出,《民法》如此規定,他們只能道德勸說,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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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14 18:14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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