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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手機的小男孩叫陳大牛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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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是否可以選擇不傷害對方來分手
作者: 賣手機的小男孩叫陳大牛 日期: 2012.04.15  天氣:  心情:
我知道妳曾經真的愛過我

但是我不明白.妳為什麼要選擇這樣的分手方式

妳不知道.這樣我會很受傷

我知道我們的問題一直沒有辦法解決

但是妳不是一直告訴我要堅持

分手我相信.我們的緣份已盡

我不怪妳

是我錯.我只怪我自己.我只恨我自己

分手是不是可以選擇不傷害對方的方式

留下一個完美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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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4-30 14:36
她, 49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30 14:04
她, 49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30 13:40
她, 49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30 13:37
她, 49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7 14:41
她, 49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16 14:31
她, 37歲,台北市,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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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5 22:15
她, 49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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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5 20:27
她, 60歲,宜蘭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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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15 15:39
她, 58歲,彰化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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