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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最討厭的分手手段~
作者: 隨~楓而事 日期: 2009.04.06  天氣:  心情:
你最討厭的分手方式是什麼呢?
比如對方和妳說:「我們個性不合」或「我愛上別人了」,或者避不見面,就像人間蒸發。
我想最後一個算是最討厭的了~
像個性不合,其實只是禮貌性說詞而已~因為不會在一起7~8年了才發現個性不合吧!!
很多離婚夫妻都會用這個當理由(個性不合)
我愛上別人了,因為人性喜歡嚐鮮當人互相在一起久了就會感到倦了煩了~所以自然會想尋找另一個新鮮感囉....
然而避不見面或不回答不解釋是最討厭的人了,如果你和另一個人一起相愛過,
而另一方採取像人間蒸發的分手手段個人認為是最自私的方式~
人間蒸發是不可能的事~又不像是在演電影說消失就消失電視看太多了 [:|]
其實地球是圓的總有一天搞不好又會碰上呢?
但或許會用這種方式是因為他愛上別人,對妳沒感覺了,還是他只單純想玩玩而已(因為他可能對每個人都是如此吧!遊戲人間)又說不出口,希望妳慢慢發現。但等妳發現時那都是一個很痛的傷口不是嗎?
說實在話當你要將一個人判死刑時最起碼要讓她知道是什麼原因,而不要讓她死的不明不白呢?
不管是什麼原因都應該勇敢面對,而不是膽小不負責任~
世間的愛情沒有人間蒸發這回事~只有愛與不愛 要或不要 勇敢或是膽怯而已。
如果愛情的傷痛及記憶的傷痕也能隨著像人間蒸發一樣消失那不就是非常美好啊!
愛要懂得真惜~包容~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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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17 02:41
他, 55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08 23:25
他, 47歲,台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06 20:55
她, 47歲,高雄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06 20:53
她, 47歲,高雄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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