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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What do u want?
作者: 想飛的魚 日期: 2007.02.07  天氣:  心情:


凌晨時分,晃到某一網友的BLOG,發現了幾項令人作噁的玩意:

元兇一:中x嚴選優格(優秀部落格)LOGO

元兇二:年度最佳XXXX部落個初審入圍LOGO

元兇三:想裝清純卻嚴重拖慢頁面的粉紅小花FLASH時鐘

元兇四:積滿愚蠢照片的FLASH相本

元兇五:GMAIL連結LOGO

元兇六:很吵的又無法關閉的背景音樂

元兇七:裝可愛第一名的粉嫩風日式留言版

元兇八:閃爍不停傷眼睛的變形卡通滑鼠游標

元兇九:農曆七月可以用到的「鬼都怕」自拍大頭貼

元兇十:數據以十為以起跳的假象計數器

元兇十一:養在首頁的狗長的像貓、雞長的像鴨的詭異電子寵物

元兇十二:花不隆冬,搞的文章內文看不清楚的背景

元兇十三、十四、十五......:頁面垃圾繁多不及備載


說實話,這些小玩意連結兩三個在BLOG真的很Q,可是當它們全部同時擺上在同一頁面,感覺像是走進鬼屋,於是,惡鬼嚴重的拖累IE,IE也就找個CUP作陪,然後整台電腦當在鬼屋BLOG,當我抽完菸打完狗,首頁的鬼影子卻還跳不出來。

「本來」以為,在花樣百出的版面下,版主的網誌或許也是精采可期,「本來」只是「本來」,世事總是事與願違,「後來」晃了幾篇文章,發現版主除了紀錄自以為天地動容的戀愛以外,其餘乏善可陳。

在BLOG混了這些年,從無名、SINA、ROODO、XUITE、PIXNET,到近期的YAHOO!最後選在ROODO跟天空定居。初期的BLOG很單純,寫寫文章、說說生活,發表一些創作,容易上手的CSS,可以隨心所欲的編排自我風格,不過,自我風格不代表,把原本可愛的東西通通攪和在一塊兒,會變的更可愛,這道理跟「把我喜歡的鐵板麵、勁辣雞腿堡、Cheese熱狗跟蚵仔煎混在同一碗公,攪一攪,會變ㄆㄣ」是一樣的。

想衝人氣,自以為是的美化版面,是醜人多作怪,欲蓋彌彰。倒不如把這心思,用心的撰寫每一篇網誌,還免受金玉其外敗絮其內醜名,不更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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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2-11 11:59
她, 34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2-11 09:56
她, 32歲,San Francisco,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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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2-11 03:08
他, 65歲,亞洲其他,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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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2-10 22:54
他, 34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2-10 19:26
她, 39歲,南投縣,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2-10 12:24
她, 34歲,宜蘭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2-10 11:08
是阿
自己在做網頁很了解
要考慮到大眾瀏覽的情況
慣性的花俏是種病態
 
時間:2007-02-10 10:45
她, 37歲,Vancouver,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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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2-10 00:51
她, 38歲,亞洲其他,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2-09 19:06
他, 60歲,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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