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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做朋友不好嗎?【完】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把愛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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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沙 漏 裡 的 愛 人
作者: 喬語情 日期: 2005.10.16  天氣:  心情:
一個女醫師跟一個骨癌末期的病患談話,那個男病患這樣問她,「妳有沒有殺過人?」他告訴女醫師,四年前的一個晚上,他殺了他太太。

「那天晚上,她嚷著要走,我用一個枕頭把她焗死,將屍體拖到浴缸,把她體內的血放清,然後我用镪水把屍體毀滅,最後,浴缸裡只剩下一堆炭,我很小心的把每一塊炭敲碎,磨成粉末。」男人從口袋裡拿出那個沙漏,翻來覆去,眼裡充滿愛意。

這樣的愛情多讓人毛骨悚然而不寒而慄。

書裡提到這樣一句話,為了把心愛的人留在身邊,我們都用了最殘忍的方法,無論是殺人或自殺,也是要永遠留住一個人。

真的能夠永遠留住一個人嗎?曾經,我們都那樣狠心那樣慘絕人寰地傷過愛自己的人,或者扮演著,被人遺棄辜負的痴男怨女。佔有欲那樣濃烈,忌妒的思慮在腦海裡奔驣,酸澀在發酵,曖昧在培養,迷惑在滋長,然後,開啟一連串俗濫而過份搧情的愛情劇碼。

在手上畫出第一道血痕。

第一次拿起美工刀,有樣學樣地模仿著近來學校裡最流行的自殘。在手上顫抖地劃下第一刀,刀口很利,我戰戰兢兢地將刀鋒嵌入肌膚裡,深深倒抽一口氣,心跳聲響的像是在耳邊劇烈激昂地跳動似的。愕然發現不過輕輕地一刀,就在手腕上呈現一道豔麗的血痕。血流的不多,我心狠手辣了起來,一次比一次還用力,一次比一次割的還深,就這樣畫了將近七八刀,狼狽地交叉陳列在手腕上。

他會不會因此而內疚,或者,他會留意我多一些?我專橫而天真的幻想著。然而,第一次純粹抱持著報復心態,第二次就認真的起來,第二次我總共在手上割了十三刀。其中有一刀割的最深,傷痕現在還很清晰,彷彿在警惕著,那樣危險的痴纏,那樣怵目驚心的專一,是多麼晦澀而卑劣。多麼讓人憐憫嘆息。

第一次時我沒有哭,我冷笑著看著傷口流血,然後對著鏡子,欣賞自己充滿報復快感的面容。美麗的很頹靡,蒼白的很憂傷,我一想到他生氣的模樣我就覺得很快樂,果然他真氣的整整一個禮拜不跟我說話,後來他要我發誓不要再這樣。

有一就有二,如果打破誓言就要天打雷劈,那大概人類就要瀕臨絕種了。

數個月後,在經過很劇烈的一次爭吵,我抽噎著先是用美工刀在手上反覆切割,反覆在同樣一道傷口上切割。接著最後拿出水果刀,想用力在手上狠狠地劃下,幻想血流如注,在用力割下的那一瞬間,我看見鮮紅的悲傷裡映著他那雙深邃的眼,腦海裡閃爍著和他共度過的流光歲月。

美好回憶的存在有時是很殘忍的。尤其是在熱情燃盡之後。

我並沒有真的割腕,我只是讓那道最深的傷口潺潺地流著血,流到凝固。流到傷口成了憔悴的暗紅色。我嚎啕大哭,聲嘶力竭,在自己一個人的房間裡,沒有人在家的傍晚,我沒有擦藥也沒有包紮,我換上長袖的睡衣,試圖遮掩傷口,然後在家人返家時以頭痛為理由七早八早就爬上床睡覺了。是的我是睡了,夢裡還是一片殘忍而刺目的鮮紅。

後來。後來,我們每一個人慢慢的長大。我只為他這樣卑微地殘殺自己,然而在跟他分道揚鑣以後,我開始畏懼愛情。我喜歡曖昧的情緒,但我害怕愛情滋長的瞬息。跟他還是斷斷續續有在連絡,只是我們都不願再提起當初那些驚心動魄而傷神的雲煙往事。太過偏激,太過不懂事,太不懂得如何處理。

我曾經這樣轟轟烈烈地愛一個人。狂烈地燃燒地澎湃地,恨不得自己燃燒成灰燼,然後飄散在空氣裡,藉著他呼吸的頻率,進入他體內,寄生在他心底,五臟六腑裡,血管神經裡,然後一起掙扎殘喘,窒息殆盡。

很毛骨悚然是吧。遙望當初嘴唇裡那團咄咄逼人的火燄,擁抱的柔情,舌吻的激烈,如今,怯步而畏縮,沒有那樣的勇氣,亦不想再那樣招搖同情地搖尾乞憐,那樣梨花帶淚地屈身卑賤。

真的要用很慘忍的方式才能留住一個人嗎?我試過了,但我不知道我有沒有留住他。只知道傷痕依舊,不論我怎樣遮掩閃躲。只知道我們都流過淚,都為對方勞神傷心,卻怎麼都不願承認,這不過就是安全感不夠征服慾旺盛的偏激表現。

我們曾經對著彼此哼哼地笑著,一樣地挑眉,一樣下顎上揚。這樣病態而神經質的微笑,掛在嘴角呈現諷刺而苦澀的弧度。有時對我來說,濫情亦是一種幸福。對他而言,何嘗不是如此呢?

(噓,親愛的,別回答。這是我倆的秘密。)

我想像著我是你沙漏裡的愛人。或者,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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