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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回程
作者: 天風 日期: 2012.06.11  天氣:  心情:

人會把愛情弄得很美好,也會把它搞得很糟糕,
若當初不是那樣地結束,現在的我們,會是怎麼樣的呢?


  他計畫了一趟可能是他這輩子最重要,也最有意義的一次長途旅行,目的地,不是什麼國家,不是什麼縣市,也不是什麼地名。


  而是一些人的心。


  這趟旅行的起源,要從臉書開始講起。


  某天,在臉書上,他收到了一則交友訊息,來自多年前,曾經傷他很深的女友。


  她對他說,謝謝,對不起。


  然後他想起,自己也曾經傷害過別人,如果不能見到那些曾經被他傷害的人,親口說出一句對不起,那遺憾,會好深的。


  於是,他決定出發,不管最後這趟旅程的終點,會是怎麼樣的結局。


  人生是一部很棒的電影,可惜不能倒帶,而且只播一遍。這一趟旅程,或許並不能讓他回到曾經愛過的那個時候,卻可以讓他在回程時細數,他到底得到了什麼。與其說這是一趟找人的旅行,不如說,他是在找自己。


  旅行,開始!


回程

作者簡介
藤井樹


  本名吳子雲,高雄市人。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生於高雄。
  如果可以的話,也希望死於高雄。







內文


星期天的早晨,我家窗外的景色美得像幅畫。

這是住在郊區半山腰上的好處。空氣好,很安靜。

平時最吵的聲音是外面的鳥叫聲,夏天的話則是蟬鳴。偶爾刮著風勢較強的南風,整片山脊的樹都會被吹得不停鞠躬。

而這個早晨比較特別,現在是冬天,氣溫是偏低的十四度,我家裡的室溫是十九度。厚厚的山嵐覆蓋了山頭,片片濃霧在山腰間穿梭著。我剛起床沒多久,正想去泡麥片來喝,不經意往客廳旁落地窗的方向看了一眼。冬天時,窗外的景色大多是灰灰的天飄著細雨,偶爾才會一片翠綠。

沒辦法,這裡是台北,天無三日晴。

但今天,很意外的,一片霧白,偶爾透出斑斑綠意,好美。

我在那片風景裡陶醉了一會兒,然後被自己肚子的咕嚕聲給拉回現實,泡好了麥片,我坐到沙發上打開電視,體育台在重播去年的大聯盟季後賽,紅雀隊與費城人隊正在廝殺,那是季後賽第一輪的第五場對戰。雙方前四戰打成兩勝兩敗的平手局面。

關心大聯盟賽事的棒球迷應該都還記憶猶新。費城人在五戰三勝制的第一輪賽程裡,在第五戰時輸給了聖路易紅雀隊,比分是一比○。對球迷來說,這是個會氣死人的比數,同時也是會爽死人的比數,差別只在你支持的那一隊是○還是一。

我喝了幾口熱呼呼的麥片,坐在沙發上,靜靜地看著紅雀那殘忍、巨大且唯一的一分壓垮了去年最強的費城人。身為費城人的球迷,我的情緒還是有波動的,只是不再像去年輸球那當下那麼劇烈。

然後我關上電視,把杯子洗乾淨,整理好大概一個星期份量的行李,接著進浴室裡沖了一個熱水澡。我喜歡在冬天寒冷的早晨裡,保持身體的溫暖,也保持頭腦與精神的清醒。

然後出發,開著車子,出發。

開始可能是我這輩子最重要,也最有意義的一趟長途旅行。目的地,不是什麼國家,不是什麼縣市,也不是什麼地名。

而是一些人的心。 

出發之前,我打了通電話給恆豪,我們是認識超過二十年的好朋友,小時候是鄰居,也當過同學,說他是最了解我的人,一點也不為過,就連我爸媽都不一定有他了解我。

我跟他之間沒有祕密,因為我們都知道對方所有的祕密。

恆豪聽過我對這趟旅行的想法與理由,他覺得很有趣,而且很想跟我一起去,還打算帶著攝影機,在一旁做完整的記錄,「說不定可以剪成紀錄片啊!」他說。

但是他要工作,家裡有老婆小孩要養,只能做罷,於是叮嚀我,在旅程中,得隨時給他現場直播第一手消息。

「我要出發了。」電話裡,我說。

「現在?你請好假了?你爸爸准了?」可以聽得出來,他正用手掩蓋著話筒跟口鼻,壓低聲音說話。不需要猜,他一定正在開會,而他老闆正在講一些根本無關緊要的廢話。

「嗯,沒錯。」
「所以確定要去了?」
「你已經問過很多次了,我也跟你確定過很多次了,我就是要去,而且這一趟一定要走完。」
「可是說不定走不完啊!而且照你所說的計畫,這趟結果不完美的機率非常大,幾乎就快等於百分之百!」

「我跟你說過很多次了,我並不圖這一趟完美啊,我只求走完。」
「就算結果不好?」
「嗯,就算結果不好。」
「就算人不一定找得到?」
「人找不找得到,那都是命運,所以那一部分讓命運來控制,我的部分就是把它走完,這是我能掌握的機會。」

「所以你找到全部的資料了?」
「嗯,都找到了,但畢竟日子久了,現在這些資料不一定是對的。」
「所以就算你自己知道資料不一定能幫助你什麼,你還是要去?」

「幹,你是要問幾次?」
「好啦!那祝你好運!記得給我第一手 live 報導。」
「好啦!我要掛電話了,拜拜!」
「等一下啦!」

「又幹嘛?」
「你跟雨青說了嗎?」
「嗯,算有吧。」我回答。
他說的雨青,是我的女朋友。
喔不,這時候應該說是未婚妻。我們在兩、三個月前終於談到了結婚的事。 

※※※

車子開上高速公路,星期天的車子很多,限速一百一十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我的速度只有七十公里。

我打開收音機,鎖定只放音樂的廣播電台,剛好正在播我很喜歡的一個黑人女歌手碧昂絲的〈Listen〉。

曾經有個女生跟我說過,「黑人的皮膚之所以是黑色的,是因為上帝很喜歡他們,祂把很多才華都賦予了黑人,為免他們遭人妒忌,於是決定將這些才華藏在黑色的身軀裡。但他們還是被白人妒忌了,於是才會有種族歧視,人總是見不得別人比他好。」

「這種說法很奇怪。」
「一點都不奇怪啊。你看看,黑人天生唱歌、運動、跳舞、體格都比其他人種優秀。多少電影裡,黑人一開始唱歌跳舞就立刻吸引其他人的目光。運動場上,跑得快跳得高的、奧運長跑短跑馬拉松的紀錄保持者,絕大多都是黑人,NBA裡面有一半以上的球員也都是黑人。」

「所以妳很喜歡黑人?」
「我很欣賞他們,他們有種低調的華麗。」她說。

後來這個女孩變成了我的女朋友。
卻也是最讓我心碎的。
我記得我決定要完成這趟旅行的那天,我跟恆豪在一間音樂餐廳吃飯喝生啤酒,那時餐廳正好也在放〈Listen〉這首歌。

那時,恆豪問我,怎麼會想來一趟這樣的旅行?
其實,我也問過自己同樣的問題。
而且,我還多問了一個問題,「有必要嗎?」我的心裡這麼問著。

起因是臉書,一個這幾年超級熱門的社群網站。
我的臉書好友不到五十個,真正見過面的不到四十個,真正交情不錯的只有二十幾個,最親近的只有個位數。

大概是我個性的關係,我本來就是一個跟別人相較之下比較悶的人。
不過我自己知道,我的悶,其實就是別人說的「悶騷」。
我如果要認識新朋友,會比別人多花上幾倍的時間。
通常新朋友第一次見面,經朋友介紹,我點頭微笑說聲「你好」之後,就不會再說話了。如果他們問我「吃過飯了嗎?」之類的問候語,我只會點頭或搖頭。如果他們說的是「聽某某某講過你好幾次了,終於見到你的廬山真面目」之類,用來拉近彼此距離的話,我也只會說:「謝謝。希望他沒說我太多壞話。」

然後就安靜了。
不管對象是男生還是女生,我都會安靜了。
但我的安靜只是看起來安靜,在我安靜的表面之下,我身上的所有感官都一直在注意身邊所有的動態,並且心裡會有大量的OS。

例如,「喔!原來他是這種個性的人。」
「哎唷!她果然跟看起來的一樣三八。」
「嗯,這個人的廢話還真多。」
「這女生看起來真有氣質。」
「這男的講話溫文有禮,很好,我欣賞。」……之類的。
恆豪說我這個人防衛心太重,總是要透過時間的累積,才有可能讓新朋友靠我近一點。

只是近一點,但也沒離我多近。
我認同他的說法,我之所以會這樣,是希望自己能先多了解別人一點,再跟他交朋友,在此之前,我不喜歡讓別人看我看得太清楚。
我喜歡別人眼中模糊的自己。
因此,我在臉書上也很安靜。

我會點開朋友們的塗鴉牆,一則一則地慢慢看,有些笑料我會跟著笑,有些帶有悲傷情緒的發文,會讓我跟著受點影響。但我幾乎不說話,對我來說,臉書的存在,就是一個知道朋友近況的地方,還有可以按讚跟戳人。

這樣久了,我的存在感就變得很低,在很多人的場合,我就像是半個隱形人,我也不希望別人時常注意我。
於是,當有人主動加我好友時,我是會驚訝的。

而某天,很罕見的有個人加我好友,那不只是讓我驚訝,更多的是驚嚇。 

※※※

我這輩子只跟兩個女人談到結婚的事。
一個是雨青,一個是大一到大三時的女朋友,她叫林梓萍。
我或許可以用文字或是言語來形容我曾經有多愛林梓萍,但我沒辦法用任何文字或言語來形容她的離開讓我有多難過。

那難過像是世界末日。
跟她在一起,是在十七年前。期間,我們曾經很快樂,但後來想一想,其實寂寞與難過,遠比快樂還要多。
跟她分手,是在十五年前。在這之後,我沒有再接到她任何消息,也不想再接到她任何消息,就連大學時期比較熟的朋友相約聚會,接到主辦人的電話,我第一句一定是問:「林梓萍會去嗎?」

是的,我不想再見到她。
不是因為恨她,而是因為不想再想起那時候的難過了。
然後,隨著年紀愈來愈大,往事愈來愈老,過去的一切都遠到完全看不見了,只剩下記憶的殘渣偶爾滲在空氣中飄啊飄的,好像有些傷,就真的好了。

當我看到交友邀請的名字是「林梓萍」三個字時,我真的嚇了好大一跳。
但驚嚇沒有持續太久,隨之而來的,是一種莫名的、心安的平靜。

像是心情洗了一陣三溫暖。我順了一順呼吸,點開她的交友訊息,映入眼簾的是她的大頭照,看得出來,那是用相機的影像處理模式修過的,整個是鉛筆輪廓素描的風格,並且加了很復古的顏色。

十五年了,時間好像沒有在她臉上留下痕跡。
又或者,是影像處理的效果呢?
她的大頭照旁邊,有她寫的一些話,而那些話,再一次讓我的心情泛起漣漪,也讓我起心動念,覺得必須規畫一趟旅行。

「我願意為妳下地獄,只求妳能因此而上天堂。」
凱任,你這句話,我紮實地記了十三年。怎麼也忘不掉。
今天,我想來跟你說謝謝,和對不起。
謝謝你曾經那麼愛我。
對不起,我那麼傷害你。 




天風:

我在醫院的書局 買了這本書  在加護病房外的家屬休息室  看完這本書

第一次看藤井樹的書  以前以為是日本人  現在才知道是高雄人

日本人 我最喜歡萬城目學  他的書我都看過了

當然老一輩作者也喜歡 只是說 新一輩的我喜歡 萬城目學


台灣呢?

九把刀以前喜歡  把獵命師都看完了  但是藤井樹會讓我躺在浴盆裡會閉目想一下他所描繪的

而九把刀的 通常闔書後  就記不清說啥了  雖然九把刀的我也幾乎看完了  啥都市恐怖系列等的  甘比亞的等等

不過這不能說九把刀差

記得逃學威龍時期  真不知道周星馳的電影看完記得住啥

現在我非常喜歡周星馳的電影  深度很深   在大易中尋得不易 


(註  大易=常態  不易=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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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17 00:48
她, 43歲,新北市,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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