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吳姓男子被騙268萬元,吳男胞弟吳進興被控涉勾結黃朝福詐騙胞兄錢財,吳男前後被騙9百多萬元;吳進興的二哥、友人與阿姨也被吳進興、黃朝福騙走1千3百多萬元,台南地院依連續詐財罪判黃朝福1年6個月徒刑、減刑為9個月。
南院表示,此案檢方未起訴吳進興,是法官查出吳進興與黃朝福勾結共犯,吳進興部分可由法官告發或待黃朝福判刑確定,再由執行檢方告發。
判決指出,83年間,黃朝福(43歲、另案服刑中)與吳進興一起學堪輿結識。後來吳進興的大哥吳文星被1家天時國際投資公司詐騙268萬元,吳進興竟勾結黃朝福再騙自己胞兄,可以國賠方式索回被騙錢財,但須付律師費與法院相對保證金。吳、黃為取信吳文星,曾先後共匯款120萬多元給吳文星「表示是法院分期退款。」使吳文星更深信不疑,迄95年3月,共騙走9百多萬元。
兩嫌又涉向吳進興的二哥吳松根與友人涂火煙以吳文星財力不足、需大家集資付保證金為由及幫忙處理信用卡債問題,先後向吳松根騙得387萬多元、涂火煙7百多萬元與吳進興的阿姨、表妹230萬元,詐騙總額高達近2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