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戀一個人,是一次「知己知彼」的過程。不論對方是誰,不管這份感情有多少可能性勇於表達自己,積極了解對方,總比暗戀到得內傷,要還好得太多。有的人,過不了多久,就會發現彼此並不合適。有些人,要經過長久的折磨,才會恍然大悟。更慘的是,恩恩怨怨糾纏一輩子,齒搖髮禿,才悔不當初。當然,也有少數的幸運佳偶,相處愈久,愈發現對方可愛的一面。相愛愈長,愈珍惜雙方在一起的每一刻。美國著名的心理治療師喬登暨瑪格麗特〈Drs. Jordan & Margaret Paul〉夫婦在他們合作書寫《自由去愛》這本書的時候,對愛有了新的體會他們說:「我們必須解放自我,先清除內心的疑義和本身的自我保護行為,然後才能彼此相愛。」在他們的另外一本作品《愛孩子,愛自己》中他們對幸福的選擇,有了更新的體會「真正的幸福快樂地共同生活,是需要雙方願意開放自我。」知己知彼,在戰場上,是百戰百勝的策略;在情場上,則是愛怨悲歡的抉擇。
正如同英國劇作家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的名言:「人類之所以會變得聰明,並非由於經驗,而是在於對經驗處理的能力。」戀人們相守或分離的關鍵,不在於彼此知道了對方的什麼而在於知道對方什麼以後,用什麼態度相處。包容愈多,相守得久。厭惡愈多,早點分手。也許,多年以後會知道:認識一個人,需要機緣。了解一個人,需要智慧。了解以後,能和他相處,則要靠包容。能夠包容得愈多,彼此的世界愈寬闊。Picture:夏威夷的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