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從周三禮拜回來,心情很是低落~~ 今晚佈達ㄧ份啟示,某個韓國會員領受的-內容是異性罪。 包含到的部分連跟對方牽手,接吻,心裡想都是罪。 我想除非是教會內部的聯誼結婚式或那些立志想做類似神父修女生活一輩子奉獻自己的人。 否則,ㄧ般人在關係上怎麼做到 不牽手接吻?怎麼不想起對方? 看電視小說漫畫也是罪,正常人做的任何事幾乎都是罪! 即便努力持守和男友不發生關係,還是照樣犯罪,那麼這一切的努力意義何在? 不管多麼努力過生活,愛神愛主,努力過信仰生活,所有努力都還是結果跟世人一樣。 因為無ㄧ不碰觸罪!! 那麼我的努力意義何在? 這些年來的堅持意義何在? 我的世界就在那一瞬間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