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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愛改變,傻。
作者: 雪羽花音 ☆〃 日期: 2008.04.17  天氣:  心情:

網路小說『小雛菊』改編而成的偶像劇『鬥魚』,相信很多人都看過。

前幾天去唱歌,又剛好有人點了『LIDYA』。

『鬥魚』的片頭曲。

MV播的,正是一幕幕偶像劇的片段。

這個故事,在我17歲時就在網路上看過了。

當時的我在網咖哭成了淚人兒。

很有感覺的一個故事。



女主角小燕子,為了愛而改變自己。

她為了溶入他的世界,從想法到外表都變了許多。

本來的她,是個很單純而善良的女孩。

但為了跟他在一起,她不顧家人反對就這麼的搬了出來。

就這麼的她走進了他的世界裡,儘管他保護的好好的。

他竭進所能的不讓她受傷,但不可否認的她還是他最大的弱點。

而當小燕子發現自己會拖累他時,就開始為了他改變。

後來她學著烙狠話,帶小弟,甚至刺青,還染了個太妹頭。

完全不像原來的那個她了。

這時,男主角卻懷念起那個曾經與他完全是不同世界的清純女孩。

就這麼的出軌。



這樣的故事劇情,也曾血淋淋的發生在我朋友身上。

只是版本沒這麼誇張。



當妳發現他出軌的對像是那個似曾相似的自己時,那個衝擊真的無法言喻。

也許,妳會想哭。

思考著自己到底錯在哪裡,妳是為了他才會變成這樣的。

也許,妳會想笑。

因為他愛的仍然是妳,他記憶中的那個妳。



有人曾問我:那是否都不該為了對方而改變?

我的答案很簡單。



變好,是對的。

迎合,是錯的。

雖然出發點都是愛,但結果大不相同。

變好可以是為了自己。

但迎合卻是為了對方。

充實自己迎頭趕上,切勿墮落委曲求全。



試想著,若妳迎合了他的口味改變了自己。

他離開妳後,妳還是原本的那個自己嗎?

妳會迷惘,想不透。

但如果妳是為了他而變的更好,努力的充實自己。

就算真的分手了,妳也是得到的比失去的多。



女人,別傻傻的。






                                  也是傻瓜的我,今天特別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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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吉,生日快樂。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神奇的明星臉。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4-18 16:20
她, 36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8 17:56]:

要聰明點吶~"~

 
時間:2008-04-17 22:21
她, 21歲,台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8 01:06]:

VI可以去代言一下..

=ˇ=

 
時間:2008-04-17 20:25
她, 38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8 01:06]:

一起加油吧^^

 
時間:2008-04-17 18:34
他, 82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8 01:06]:

大哥說的對:)

 
時間:2008-04-17 17:47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8 01:05]:

慢走~

記得回來啊= ="

 
時間:2008-04-17 17:44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7 17:46]:



青椒還在混

等等被抓去炒牛肉了



乖 先去上班

回來再哈啦

等等太趕會危險ˇˇ

 
時間:2008-04-17 17:40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7 17:42]:

那還真是幸福呢..

我每天都靠小紅歐都麥>"<

 
時間:2008-04-17 17:37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7 17:38]:

哈哈

路上小心囉~

要是變的跟茄子一樣的顏色就慘啦..

 
時間:2008-04-17 17:34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7 17:35]:

OK啊

聊的來當然要做好朋友囉:)

 
時間:2008-04-17 17:29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7 17:31]:

哈哈

真的有哦~

那我們有合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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