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確實是個不董穿著打扮 又是個很男生化的女生 簡單說~以前我的穿著是 t桖+牛仔褲+夾腳拖!!!! 很好笑吼...我自己想想都想笑= = 離婚後 我懂得給自己做點改變就是 出門不再只是牛仔褲!我愛上了穿裙子~ 但是起初我只愛穿長裙 可是漸漸的~因為夏天 我愛上了丁字褲跟短裙~~~ 台北滿街看到的女孩子 都是短裙 更有媽媽級的給我穿低胸@@! 我的胸前比他還偉大我怎不敢穿呢... 接著又愛上了低胸的衣服~甚至露背的更愛!!! 哈~這樣穿 夏天會很舒服~ 雖然我的條件不好 我胖! 但是就是很愛穿耶...說也奇怪~"~ 邱先生~說說我該感謝妳 讓我更懂得 在自己的穿著上有所改變 分手到現在多久了...沒很久 半個多月 但是我對自己說~我要更愛自己 既然我的愛你不接受 我把這份愛放在自己身上~ 我擇友的條件很簡單: 1.不做做 跟我做朋友就是別隱藏自己 做自己就對了 這種朋友我最愛 2.不說謊 雖然只是朋友 但是我希望朋友之間也是可以很坦白 別勾心鬥腳 3.不手腳不乾淨 討厭朋友與朋友之間 有那種手腳不乾淨的人 有什麼事情可以直接說~因為我遇到過所以我很怕! 4.不會亂借錢的 就當我是個很窮的小孩吧~別開口跟我借錢 我會一律說no! 5.不是色色的 我是個胖女生唷 雖然我很敢穿 但是我不隨便~很抱歉喔 對我有色色思想的請遠離我~ 6.不外貌 很多人連當朋友都要挑外貌~要找美女當朋友我不反對喔~但是我不是美女就是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