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7,88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293200
本本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101.7.3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是一個人的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101.7.4
作者:
本本
日期: 2012.07.04 天氣:
心情:
早上有個朋友找我,詢問我有關他和他老婆離婚的相關事宜!他跟我同年齡是我國中不同班的同學。
他和他老婆很早就結婚,去年六月份因為彼此個性不合,他老婆就離家出走,無論他如何挽回老婆,他老婆就是不肯回來,事後他也不想再挽回而和婚前交往分手過的前女友復合,之後他老婆知道又跑去罵了他前女友一頓,然後兩人又分手!並且和我朋友提出要拿一百萬現金才願意離婚,偏偏他老婆拿走一百萬了,離婚協議書卻不肯簽,還在精神上的虐待他並且打擾生活,讓他受不暸的跑來詢問我該怎麼處理,我也只好大略性的告知他目前該準備哪些證據,也答應幫他打狀紙呈報法院訴請離婚。
雖然我不知道這樣幫忙他對不對?其實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大部分是不喜歡打離婚官司的,因為不僅是麻煩而且也怕影響到自己感情會有所霉運之類,雖然我單身也會有點顧慮,不過換個方向去想;結婚不過是一張紙的約定,若這約定中的感情已經變質又何必要再折磨彼此呢?或許我說的很簡單,但是事實上婚姻就真的不過如此,很多人一談到離婚就會開始用"金錢"來當離婚條件,導致現代人觀念上的偏差,既然如此當初何必要結婚? 話說回來,原來男女之間分手就是分手了,但是離婚就可以拿到一筆贍養費用是吧?!
我答應幫他,是因為我就當作日行一善吧~坦白說勉強在一起真的是互相折磨而已!早點放開反而才能讓彼此重新擁有新的人生!
標籤:
瀏覽次數:
139
人氣指數:
2499
累積鼓勵:
11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101.7.3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是一個人的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8-07 20:07
他, 48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7-13 00:21
他, 47歲,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7-04 21:30
他, 52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7-04 20:47
他, 45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