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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2
作者: 好想變成VIP唷 >< 日期: 2011.02.25  天氣:  心情:


法律人的提醒,請您留意

各位至愛親朋好友,

現轉寄以下一封電郵,希望各位能加倍留意執行。我知一部份朋友已經實行此動作,在此作出"溫馨提示",避免身陷法網!並請傳揚出去。多謝!!!

各位好友:現在著作權法發燒,熊海靈姐妹被求賠償19億,請務必養成轉寄時~將原來的寄件人資料刪除 【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




若某人寄一些 email 給你,如果你要轉寄,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因為您確實已違反著作權法了。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使得文章再度寄回給他,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或依法提起法律訴訟,藉此牟利!在此提醒您

一個案例: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曾出庭受審!所以拜託!如果要轉寄 e-mail 資料,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名字(From:來源寄件者) 刪除(清乾淨)後,並以「密件副本 的方式發送出去。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記得告知你的友人,轉寄前一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再發送出去囉!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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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24 19:06
他, 3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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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8 13:31
他, 43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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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5 22:16
他, 60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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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3 13:56
他, 42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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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8 22:37
他, 49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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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2 17:06
他, 45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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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05 23:58
他, 42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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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7 12:21
他, 46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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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6 22:21
他, 43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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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6 10:54
他, 43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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