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好久以前 曾經有段感情故事 ... 我和他交往了一年多 見過彼此雙方家長 當然也以結婚為前提 但是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 我因為工作需要出國半年 這短短半年產生了很多無法接受的變化 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 直到我們分手後的那天才知道 原來我們的分手原因是 我太醜 帶不出門 這個應該算是理由了吧!! 另結新歡就明說 幹嘛拿這當分手理由 難道不知道我為了這個理由 後來努力的改變我自己 成為現在的我 所以 我該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