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經常往來兩岸的黃姓男子,妻子擔心他亂來,所以嚴格掌控他的行蹤,定期要檢查護照。今年六月,黃姓男子從對岸返台,卻為了跟朋友見面喝酒,結果 延緩兩天返家,他怕被太太罵,竟然竄改護照入境日期,結果被海關發現了,被法官依變造公文書罪判處一年徒刑,緩刑兩年,還得向國庫支付十萬元。
在 護照上查驗之後蓋章,然後順利出入境,是再平常不過的畫面,但是一名黃姓男子七月出國的時候,卻被海關發現,他上一次回國的日期被竄改了,他也因此吃上官 司。黃姓男子上次從大陸回台灣時,護照內蓋上100.6.23的戳記,但是他卻跟朋友去飲酒作樂,晚了兩天才回家,於是心生害怕的他,拿筆把23的3改成 5,偽裝是100.6.25回國,免得被太太處罰,因為他的太太會查他的護照,監控行蹤。
但是他逃過了太太這一關,等到緊接著在7月要出國 時,眼尖的海關人員發現他上次的入境日期遭到竄改,把他移送法辦,法官審理後認為,他對內犯了對妻子不忠,對外又欺騙公家機關,因此依變造公文書罪,判處 他一年徒刑,緩刑二年,還需向國庫支付十萬元,這下恐怕更難跟太太交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