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不熄火,車子怠速惰轉超過3分鐘,小心被罰!七月一日起,環保「狗仔隊」將開始在台中街頭蒐證開罰,若車主怠速過久經稽查員規勸不聽,馬上計時錄影佐證,車主將會吃上5千到10萬的罰單,中市也成繼南市後第二個針對車主怠速開罰的城市。
很多車主習慣在停等時,繼續啟動引擎,造成空氣汙染,但開車方式受限制,可能也會引起反彈。環保局提出因應方案,設定緩衝及排除怠速受罰的條件和對象,如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型客車,必須考慮到空氣流通與乘客健康或舒適感,允許乘客上車前20分鐘啟動引擎。
環保局強調,新法令七月上路後,會派出一支訓練有素的環保「狗仔隊」,手持錄影機蒐證,發現違規怠速超過3分鐘,馬上勸導,車主如不改善,即以錄影機計時蒐證,怠速超過3分鐘,馬上開出罰單。
訓練有素 手持錄影機蒐證
台中市每年機動車輛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110萬公噸,如果每輛車每天減少惰轉10分鐘,每年約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2萬公噸,但現要管制機動車輛惰轉超過3分鐘的行為,勢必對駕駛和乘客帶來不便,但管制停車熄火,有助降低空氣汙染物排放,所以3分鐘未熄火,即視為空氣汙染行為。
最新公告的 「台中市機動車輛惰轉(怠速惰轉)3分鐘未熄火為空氣汙染行為」,即日起到六月為宣導期,七月起展開全市大取締,第一階段自七月一日起,以營業用車輛(遊覽車、公車、貨運車)及市府公務部門車輛為優先管制對象。第二階段自十月一日起,納入所有機動車輛為管制對象,而且管制範圍是採特定區域來執行,包括客運車站、轉運站及發車站、貨車集散場及調度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公私立停車場、公私有市場、區域級以上醫院及中、小學、高中及大專院校。
環保局副局長王進崇表示,公車客運站和家長到學校駐車彎接送小孩時等指定區域,及周圍20公尺都屬於管制範圍,機動車輛惰轉如超過3分鐘未熄火將進行納管,違法者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處5000以上10萬以下罰款,違法者為工商廠、場,處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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