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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ㄜ....
作者: ⓙⓘⓝⓖ•♥°¯)★ 日期: 2006.06.22  天氣:  心情:
剪報
避免男女分手導致互殘 桃園警方提十大準則(95.6.21中央社)


  男女分手因溝通不良,造成相互戕害的社會案件時有所聞,根據經常處理類似案件的的桃園警方就歸類出「分手十大準則」」,希望提供男女參考;其中不要在特殊節日、不帶新歡談判,都是情緒處理上的重要準則。


 


    分手是一項棘手深具EQ的問題,桃園警方有鑑於許多男女因分手所引發的社會案件,歸類出十大分手準則供民眾參考。


 準則中強調


1.    不在特殊節日提出分手


2.    不在公開場所提出


3.    不要踩對方地雷


4.    不帶新歡談判


5.    要肯定對方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


6.    暫時分開以減少接觸頻率


7.    見面先吃飽再說,以避免情緒激動。


8.    如果在分手中發現有其他變數,在評估危險指數升高下,應該能屈能伸,不要當下提出分手


9.    分手的最高境界就是讓出主導權,由對方提出分手。


10  至於默默消失、不告而別,或是開門見山提分手,都是不恰當的方式,畢竟台灣很小,總有一天對方會找到你。


~*~*~*~**~*~*~*~*~*~*~*~*~*~*~*~

ㄜ...看了以後...覺得...啥方法都不行...
怪怪~就是不要分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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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06-23 22:39
她, 99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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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23 22:35
他, 46歲,雲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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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22 19:38
他, 39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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