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是不是已經離我那麼遙遠了!
最近有人問我:『你會不會想在情人節前夕找個伴來陪?』
我的答案!否定的!
因為我很清楚,自己對愛情的原則。
愛,不是渴望就要擁有
愛,不是需要就必須擁有,
愛,不是可以隨自己想追求就追求,想放手就放手。 ***************************
寧缺勿濫,這是我在愛情中學到最真實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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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為空虛寂寞就必須找個人陪,這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你錯把他當成能依靠的對象,是否意味著他是個替代品,
代替你心中那份孤獨的感覺。
愛情中,有得有失,
得到的是那份真實的快樂,
但也失去了真正的自我,
有沒有辦法可以兩全其美,
這個難題,我也在尋找,
如果答案是無解的!
那我是不是就該放棄去愛,放棄去談戀愛?放棄所有被愛或愛人的權利? ============================= 或許我已經成為愛情中的絕緣體吧! 拒絕別人 也拒絕接受 抗拒成為愛情中的俘虜 拒絕陷入分分合合的折磨 =============================
今夜的我,多了點憂愁,只因為..........
愛情,似乎得不到永恆的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