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41670
 ≡R≡大嬸愛喇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結束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112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LAMP慶生狂歡夜
作者: ≡R≡大嬸愛喇賽 日期: 2010.11.25  天氣:  心情:

LAMP狂歡夜

番麥ㄟ~~~生日快樂喲! [:*]

誰說分手就要把自己搞得像鬼一樣?

老娘開心的咧!

一一˙˙˙˙˙˙那個文章,別亂湊對!

肌肉男偶爾看看不錯

要偶常面對的話會驚死>"<!

謝謝你逗阿記開心啦!

不過阿記對小底迪下不了手˙˙˙˙˙˙怎ㄇ可以殘害國家幼苗的嘛~!

場面熱了,大家玩得開心就好



偶自己的事情會慢慢去調適

小容妳就別問了

多說無義


回到家

繼續面對沉默的自己˙˙˙˙˙˙

你說這幾天心中只有兩個字___後悔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人嘛!不見棺材不掉淚的咩!

在你身邊的時候把偶的話當放屁,當真以為偶打死不走的逆?

等到決定離開了才說不能沒有偶?

本來偶也是把你當結婚對象啊

是你不斷的讓偶失望怪誰?

雖然說愛一個人就要接受他的全部

但你的那些壞習慣卻是偶最厭惡的

不調適以後走入婚姻受罪的會是偶

不是自發性的改變偶也不要

因為偶永遠都記得吵架時你曾跟偶說的一句話:

"妳現在一直壓抑我,我可以忍,等到我負債還清了我就不會再忍了"

哈~!你說實話了!你現在說會改只是想把偶留在身邊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包括以後走入婚姻你還是狗改不了吃屎!

有必要把偶的下半輩子搞得那ㄇ辛苦ㄇ?

偶是人不是神力女超人耶!

開什ㄇ玩笑現在不走待何時啊?!

既然偶要的幸福你給不起

那ㄇ,就不勉強了

標籤:
瀏覽次數:130    人氣指數:1290    累積鼓勵:5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結束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01128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29 10:43
他, 34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7 05:19
他, 34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7 05:10
他, 34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7 02:27
他, 44歲,屏東縣,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7 02:12
他, 34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6 09:16
他, 34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