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慶日。台北市政府在有些街道張掛國旗,被民進黨斥為「浪費公帑」;這與謝長廷赴北京大談「憲法共識」的思維,似是背道而馳。
謝長廷說:「在『憲法共識』下,無論哪一個政黨執政,在面對中國時,都必須在中華民國憲法、國號、國旗之下,進行交流對話。」因此,謝長廷所說的「憲法共識」,就是「國號共識」,也是「國旗共識」。
中華民國憲法第六條:「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若談「憲法共識」,就應有「國旗共識」。但是,在民進黨黨部及民進黨集會中卻迄仍見不到一面國旗;然既無「國旗共識」,自更別談「憲法共識」了。甚至,國慶掛國旗,還斥為「浪費公帑」。
民進黨群眾集會不見國旗,正是台灣政治困局的總結反映;而在動輒幾萬人的遊行中,一片「十字路口台灣旗」的旗海,則象徵民進黨不知何去何從,以致台灣亦不知何去何從。
民進黨旗是「十字路口台灣旗」。當初選定黨旗時,有兩案:一案是背景為一個「米」字,前景為台灣地圖,但被認為看起來台灣「四分五裂」;於是選了另一案,即現行的背景是一個「十」字,但台灣仍是四分五裂,且徬徨於十字路口。真是「一旗成讖」。
其實,若主張憲法「共識」,不妨就從國旗「共識」作起,因為這是眾目「共視」的政治符號;但是,謝長廷主張「憲法共識」,卻被獨派斥為違背民進黨立場,因為民進黨主張「正名制憲」。
十字路口的台灣,何時走向青天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