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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很喜歡的文章
作者: 已婚的愛貓人 日期: 2011.11.11  天氣:  心情:
從前追求的是無與倫比的快樂,現在要的是持之以恆的幸福。

以前以為最感人的是「我愛妳」,現在纔知道,是「有我在」。

與其說在找的是一個看重我的人,不如說是尊重我的人。知道我就是以原本的生活方式,成為了他眼中可愛的我;
不會渴求我改變,而是渴望我快樂。

我們無法改變傷害。但是至少,至少我們可以努力不被傷害改變。

與其找一個美好的男人,不如找一個愛自己的人。因為一個人愛妳的時候,他什麼都會很好,他會為了妳努力
變得更好。





寫給以前/大A

那一年,妳和一個人在一起。一個很好的人。

可是那時候的妳,還沒有責任感。妳以為一個人加上一個人,就好。不知道兩個人在一起,是一個人加上一個人然後除以二。所以,妳不會為了他減少和朋友見面的時間,週末的時候還是醒得很遲,不會推拒任何出差的機會,甚至延長在國外留下的時間。

他寵妳讓妳,所以不會多說什麼。他知道妳就是因為愛鬧,所以才會和其他女生不同。妳可以讓他快樂,他不想妳不快樂。

最後你們還是分手了。因為,你們想不起來為什麼要在一起了。你們弄丟了想念,找不到了不能沒有對方的原因。沒有誰負欠了誰,你們對不起的是時間。你們虛擲了它,你們以為總是還有時間。

後來,妳一個人了很久,不知道為什麼會這麼久。有幾個人喜歡妳,可是他們的喜歡很像試探,很像台北夏天的午後雷陣雨,只持續很短一段時間,過了以後就當作沒有事情。

妳也喜歡了幾個人,像是被逼的一樣的,無法不喜歡他,做不到不喜歡他。妳小心翼翼的拿出了保存得很好的心 。最後被嫌棄。

於是,有一段時間,妳還沒有老,就開始無力。所有人都以為妳有活動的週五晚上,沒有人約妳。妳就在辦公室待到最後一個走。搭公車經過一些餐廳,看著裡面的人笑到連筷子都拿不好。妳穿著高跟鞋、拎著剛出社會失心瘋買下的名牌包包,坐在路邊攤吃麵,妳不知道是看電腦一整天,於是隱形眼鏡缺水,還是妳終於可以低頭不讓人看到表情了。妳好想哭,妳流出了眼淚。倉皇的抽出桌上的粉紅色餐巾紙,避開假睫毛的位子,把眼淚擦掉。妳很餓,可是沒有食慾了。妳想到了他,妳不後悔和他分手,可是妳難過沒有對他更好一點。

因為,在這麼多年以後,等妳已經到了他當初的年紀了,妳才懂得了他和愛情。他怎麼會不知道,讓一個人擔心和著急,她就會哪裡也不能去,哪裡也不想去。他不可能不明白,只要給了傷害,對方就會永遠都忘記不了他。可是他什麼都沒有做,因為他捨不得妳難過。他像是妳的父母一樣,一直在示範怎麼去愛,怎麼無條件對妳好。可是妳就是不受教。

所幸,他的身邊終於有了另外一個人,他的行事曆裡終於有了情人節。妳知道只要妳過的不好,他一定也會煩惱。可是妳不想再讓他難受了,妳也想為他好了。妳希望他在情人節的今天,以後的每一天,一定要好好的。成為一個得到也付出幸福的人。妳相信他一定可以的。因為,妳曾經被他愛得那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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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1-13 09:44
他, 50歲,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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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1-11 19:34
他, 62歲,基隆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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