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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有時候您以為的贏,其實是輸了~
作者: ♫秋楓〃 日期: 2013.02.21  天氣:  心情:
一對年輕夫妻正在租來的小套房裡為添購家具而鬧彆扭,

老婆口才犀利,老公剛毅木納,老很明顯的處於挨轟的態勢。

沒一會兒,兩個人都嚷得精疲力盡,累的不想再說話了。

這時先生忽然說:「老婆,就算妳講得全都對,但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

「為了辯贏我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值得嗎?」
這幾個字多麼值得我們這些講求「贏」為目的的現代人省思啊!

可不是嗎?
有時候我們為了贏得面子,其實輸了感情;
有時候為了贏了口舌,但其實輸了形象;
有時候為了贏了好處,但其實輸了友誼,
總之,有時候看似贏了,實際上卻輸了!

待人處事應該「據理」,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力爭」!

理直氣「和」的態度絕對比理直氣「壯」更易為人所接受。

這世界上有四種人:

第一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也不好。

第二種人:沒有立場,不講道理,態度卻很好。

第三種人:有自己的原則,很會講理,但表達方式卻很「衝」。

第四種人:很有立場,很講道理,溝通方式也很溫和。

如果將這四種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我們可以說:

第一種人,是徹底的「可憐人」,因為他將一無所有。

第二種人,是鄉愿型的「濫好人」,因為他實在缺乏立場。

第三種人,是橫衝直撞的「機器人」,因為他雖然邏輯無礙,卻不懂與人相處的藝術。

第四種,是「最可愛的人」,因為他們就是像天使一般。

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成為「第四種人」,才能是真正的贏家!

在人際互動間,還會顧此失彼嗎?

還常「看似贏了,但卻輸了」嗎?

實在值得我們深思咀嚼之。

做人不講理,是一種缺點, 做人硬講理,是一個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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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2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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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2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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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2-26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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