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8,056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400182
♀☆§薇薇§★♂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愛情就是這樣,總是一個人很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中沒有對不起與對得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詐騙集團假援交詐騙手法
作者:
♀☆§薇薇§★♂
日期: 2013.04.28 天氣:
心情:
第一篇
在各論壇、留言版、個人FB、部落格、網路聊天室。。。等等散佈援交訊息
(注意!只有「假援交」才敢公開散佈援交訊息與假的正妹個人照片)
切記!直接留下即時通訊軟體帳號(msn、即時通、LINE。。。等等)的幾乎都是詐騙集團。
這種訊息有幾個特徵:
1.「公開」(引誘援交客上鈎)、
2.「假的正妹照片」(加入即時通訊軟體帳號後通常會秀出幾張假照片,讓援交客自以為約到正妹)
3.「FB私訊或即時通訊軟體帳號」(讓援交客方便交談及看假的正妹照片)
4.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5.所以這樣的公開訊息若是「真」援交,就已經違法了,換作是你,請問你會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並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去換一次幾千元的性交易嗎?
第二篇
問援交客住哪(注意「假援交」一定「剛好」住你家附近!)
「假援交」一定會先問你:「您住哪呢?」
男:「住台北,妳呢?」
「假援交」:「我在忠孝東路這邊」
私訊交談第一句必先詢問「你住哪?」,假援交的詐騙集團為了讓援交客認為「可能成交」,因此會先問援交客住哪,而「假援交」不會寫住哪,到時候一定會騙說就住在你附近,大約十五分鐘以內的車程,而且會強調見面是照片本人,還有更好笑的是FB明明寫的是住高雄,現在「剛好」住台北,總之~「你住哪,詐騙集團就住哪」,這是假援交詐騙集團的慣用技倆。
第三篇
向你要手機號碼便於聯絡(就是為了進行下一步的詐欺不成功變恐嚇行為)
「假援交」一定會要向你要手機號碼,確認援交客是否上鉤,以便利用電話進行ATM操作的詐騙,而且一定會強調見面後,滿意了再進行交易或是ATM匯款的保證金查證不是警察一定歸還。。。等等的理由,當然自始至終「假援交妹」都不會出現,因為電話的那端其實是兩岸三地的詐騙集團,透過詐欺電話平台由大陸地區或用SKYPE轉接所發話的。
如果被識破ATM操作的技倆,就會再用收「簡訊認證碼」或「買點數卡」等理由進行詐騙。
在談話的過程中,「假援交妹」同時會以各種名義,要求提供車牌、身份證字號、真實姓名及住址。。。等等的個人資料,以利進行詐欺不成的恐嚇行為。
第四篇
詐騙不成就恐嚇取財(就會假裝是黑道 向你恐嚇取財)
在約定的時間、地點赴約後,有假援交妹會問你到了沒,再打二、三通之後,會換男的打電話問你有沒有叫小姐,我們小姐到了你在哪?你給我們家小姐放鴿子之類的話術開始以黑道口氣嚇你,例如:我是某幫派的~開始對你大呼小叫。
別忘了,第三篇提到會想盡辦法套出你的個資,甚至會騙你有跟電信業者合作,查的出你手機的帳單地址,會馬上叫小弟去你家收錢或讓你援交的事曝光云云,在交談過中讓你心生畏懼,深怕遭受報復及援交行為曝光等原因而付錢,當然騙到你之後,你就像搖錢樹一樣,只要詐騙集團想到就會勒索你。
第五篇
若真的有假援交妹出現,你發現不是照片中本人想離開時,會有幾位彪形大漢突然出現把你團團圍住,押你至提款機把全部現金領出來,然後再逼你簽本票。
當然也有誘騙你至旅館房間時,趁你洗澡把東西偷走然後落跑,或是洗好出來發現房間多了幾位黑衣人,或是離開旅館後被攔車。。。等等的事情發生。
這不但違反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更讓你從客人變為「被害人」,財物與精神上都有損失,如果更不幸的染上性病,會更加的痛苦。
總結上述結果,援交不是件好事,千萬不要想嘗鮮進而掉入萬丈深淵。~~好友們 要 小 心
標籤:
瀏覽次數:
4488
人氣指數:
12888
累積鼓勵:
42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2
1
1
愛情就是這樣,總是一個人很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中沒有對不起與對得起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5-24 22:58
他, 45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5-01 01:35
他, 45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4-29 23:05
他, 45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4-29 16:33
2548297
您提供了相當好的資訊 佛心來的喔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