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心比心,我希望那些認同段XX委員發言的網友們,當妳們被伴侶背叛時,我是否應為妳們高興呢?應該與旁人一起喝采呢?還是說"應該的"這句話呢"?想當初,我就是因為信任政府這個雇主的退撫制度,才放棄高薪,進入公務體系,目的也只不過是想退休後能有個安定的生活,我錯了嗎?面對政府的背叛,無知群眾的指責,是我的錯嗎?擔任公職時,負責採購業務超過5年以上,面對商人的誘惑次數不計其數,我始終都以還想領退休金而拒絕瞭那些不良廠商,我也知道有些同事有在收受好處,但是那不是我任公職的目的,現在年輕人只愛享樂不願吃苦,難怪只能領取低薪了,這能怨誰呢?只是會抱怨人家領得多,如果真願意吃苦,我願意指點一條明路,去讀海事院校,我就有同事的兒子讀大學畢業服役後,因為不願意屈就於低薪(26K),再進海事院校就讀學士後班級,兩年畢業後,如今月薪台幣13萬.每2年後跳升數萬,如果順利,不出6-8年到頂,可以月領25萬以上,問題是,有人願意嗎?聽我同事說,他的兒子進學士後般讀時,班上竟然有2位研究所畢業的碩士也在讀,所以不要抱怨別人領得多,只問自己願意付出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