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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出差
作者: 菁菁 日期: 2013.05.07  天氣:  心情:
依公司規定跨縣市出差一整天可以簽2天出差,我每年都是如此

簽2天是可以前一天就去外宿,不用一大早就在趕時間奔波趕著去開會

最近換新的總務主管,在我簽了出差當天,打電話給我要我回公司

原因是我職務上不能沒人.........

這不是在批出差簿時,你們就要想到的嘛?

出差簿是批假的不成,在知道我要出差就要補人了

當天才要我回公司,妳就只負責蓋個章交差就好?

如果來軟的,拜託我先回來支援一下,馬上找人來替補就也就算了~

互相體諒也是應該的~

偏偏要回我每個人都這樣,前一天還是要來公司!!

打電話跟直屬主管說這件事,看他也火燒眉毛分身乏術

既然公司沒人,那我不去開會了可以吧?

還是要我隔天早上去台北赴約,剛好吃個午餐,午休完在趕回來下班?


下午老總來跟我聊起這件事時,問我明天要去台北嗎?

我說既然公司沒人替補我就不去了,今天都找不到人了,明天就找的到嗎?

老總打圓場的笑說就算出差早上也要來一下公司

我不以為然的說;那何必要惺惺作態給人家簽2天了?

既然這樣我可以選擇不去吧?

我又不是去玩,還不是代表公司出席開會

主管說看我自己的意思,要我不去就去註銷出差~~

簽了出差都能要我回來公司上班了,那有沒有註銷有什麼差別?

表姊說我真是個倔強丫頭,何必跟飯碗過不去!!!

我覺得帶人要帶心,如果管理上不能讓我心服口服

那我也不需要服從吧?

如果公司只是需要服從的人,而不是有能力的人,那我在這有啥意思?

那去請個乖寶寶回來搖擺乞憐抱大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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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5-11 10:01
他, 56歲,桃園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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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08 15:14
他, 48歲,屏東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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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07 18:55
他, 38歲,苗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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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07 17:38
他, 38歲,苗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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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07 16:52
他, 71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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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07 14:52
他, 38歲,苗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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