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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like love you
作者: ♀ Anita ♡ 日期: 2010.08.28  天氣:  心情:
在凌晨的夜裡,看著以前的日記,
在日記裡我寫著一句話: 他說,他喜歡我,愛我,是真的嗎?
讓我想起了,來到這裡,有兩個人跟我說過: 我喜歡你,我愛你。
一個是十六歲的男生,一個是二十歲的女生。
我不知道這兩句話在他們的定義裡是什麼,
但我對而言,這兩句話只是他們一時寂寞好玩的話罷了。
但對他而言呢?我不知道。

或許,那時候的他也只是因為寂寞而告訴我: 我愛你、我喜歡你。
太多的激情讓我變的更想佔有他,但我知道對他來講: 我太心急了。
因為,他有太多的包袱,無法一時拋開,所以他選擇一步步的離開我。

有人說: 愛的越久會愛的越深。
但是他對我來講,愛上他的時間並不長,卻愛的很深很深。
深到我必須用三倍的時間來忘掉他,但三倍夠嗎?!
我不知道何時才能忘掉他。

有人說: 治療失戀最快的方法就是開始另一段新的戀情。
在沒有遇見他之前,我或許可以用這樣子的方法來治療我的失戀,
但遇見他之後,我沒有辦法忘掉他。
為了忘掉他,我離開我住的城市,跑到太平洋的另一邊,卻還是無法忘記。

現在我明白了,時間和空間的轉換是無法真正忘記你曾經深愛的那個人。
現在我明白了,原來我已經把別人的愛你喜歡你當成玩笑話看待了。
因為我害怕將愛你喜歡你當成真正的話來看待的話,它們會令我再度受傷。
只有冷漠的看待它們,我才能有勇氣自在和他們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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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8-30 12:55
他, 36歲,高雄市,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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