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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張景森陳添枝該換廢止集遊惡法
作者: ☆珍愛甄愛╭★ 日期: 2016.04.27  天氣:  心情:
《自由廣場》《青年論政》張景森與陳添枝

2016-04-27 06:00

◎ 李承值

準政務委員張景森以「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諷刺「那些為正義哭得死去活來的文藝青年」,引發軒然大波。一篇諷刺文,重創一個剛準備從廢墟中重生的政治社區,社區中進步派青年的正義價值被反噬,被期待要樹立的道德責任被顛撲。

這是一個警訊,為這個鬆懈數個月之久的政治共同體,敲響警示鐘聲:我們這個民主體制還不夠鞏固,我們需要更多的公民共同努力,為民主價值和歷史正義犧牲奉獻。

然而,比起張景森,馬政府經濟重要舵手陳添枝擔任新政府國發會主委一事,更需要公民警惕!外界都聚焦在陳添枝任內推動績效欠缺的消費券,以及他籌謀對台灣影響甚鉅的ECFA等事,但陳添枝在馬政府體系內扮演的角色不止於此,若不仔細思量其在兩岸遊走的份量,國會進一步加強監督的話,到時進步派青年就算有「敵人就在本能寺」之感嘆,也只能看著陳添枝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呀。

準國發會主委陳添枝。(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陳添枝算是由蕭萬長拉拔而起,蕭萬長擔任扁政府時期的總統經濟顧問小組召集人時,時任中經院院長的陳添枝就是重要幕僚。二○○八年國民黨復辟,蕭萬長當選副總統,前往博鰲論壇與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會面時,隨行的少數幕僚中,就包含陳添枝,另外就是蘇起和王郁琦。

陳添枝在經建會主委任內,最重要的決策不只是消費券,他當時召集各部會審查中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最後決議中國資金可以來台投資航空站、港埠等重要設施,順手開了國安大門!

陳添枝雖挺過綠卡風波,但最終因吳敦義接任閣揆而被整頓下台,之後仍不時在兩岸重要場合,看見他的身影,不管是第一次「王張會」還是「蕭習會」等敏感會議,這些會議都被外界推測是為「馬習會」鋪路,也可能是為兩岸經濟制度上統一做進一步安排。

陳添枝的經濟路線明顯就是親中,但更可惡的還是其近日的喊話。他認為,國家的未來難以預測且難以掌握,中國的作法一定會對台灣產生很大的影響,但不知道五二○之後,中國會講什麼話。陳添枝這種口吻,難道不像國民黨官僚一貫的嘴臉?這不是恐嚇,甚麼才是恐嚇?

新政府上台,進步派青年不可以鬆懈,唯有賦予自己更大的責任,以及對民主價值更多的熱情,我們才能進一步鞏固抽象的民主價值,讓我們這塊土地上的正義更加實踐!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碩士生,新北市民)


林飛帆:請新內閣把張景森刪除

2016-04-27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準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因評論文林苑事件是「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引發爭議。學運領袖林飛帆昨天請求民進黨新政府,「把張景森從內閣名單裡刪除」。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痛心表示,張景森選擇站在地產集團那一邊。


準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上不當發言,讓學運領袖林飛帆批請求民進黨新政府,把張景森從內閣名單裡刪除。(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張景森前天在臉書評論二○一二年發生的文林苑王家都更案是「史上最Kuso的一場社會運動」,該文在網路瘋傳,雖然張景森在半小時內火速刪文,但熊熊烈火已經燒遍臉書與社運圈。

林飛帆在當天第一時間就轉貼張景森臉書的截圖質疑,這是否為新政府的立場?二十六日凌晨又在臉書上,請求民進黨將張景森從內閣名單裡刪除,「也請郝龍斌等國民黨政客閉嘴,房子是你們拆的,現在出來講不會讓你票比較多。」

對於林全不撤換張景森,林飛帆感到遺憾,昨晚再發文提出四點意見,並表示政治改革不是換了政黨就好,如果民進黨的政治視野還跟國民黨一樣,「換民進黨執政的意義,不過是換個新的保守政黨。我想,這並非人民對你們的期待!」

林飛帆強調,張景森的言論(不僅這樁)當然已顯示其不適格擔任政委,但真正重要的,其實已非張個人,而是新政府如何評價張的觀點?他也質疑,張景森貴為自詡為進步改革的新政府重要的土地政策和都更議題的重要國師,蔡準總統及林全內閣是如何評估張景森的進步性?又要如何聲稱肩負改革理想,與民眾期望?

林淑芬批說,張景森嘲笑的,不只是聲援王家的人,更嘲笑了本來期待「你們」上台改革,會帶領國家步上正義之途的人民。暴露了自己的價值,原來是地產集團那一邊。「我不敢相信一個政務委員,竟然這麼赤裸的寫出這種內容」。


廢止「集會遊行法」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良方
Terry Lee臉書
2014年5月4日 18:18


近來因「太陽花學運」、「反核四」、「五一勞工大遊行」及「新五四運動」等群眾遊行之紛紛上演,再加上大法官於三月底作成「釋字718號解釋案」之故,因此立院朝野黨團都開始提出不同版本的「集會遊行法」,打算討論要不要將現行「許可制」的立法方向改採「報備制」,以因應民主國家的管制趨勢。關於這個爭議已久的問題,必然會成為法律界、政壇、個式媒體及其他各界人馬爭鋒相對的話題。

針對此事,如果要問我的看法,本人主張廢止「集會遊行法」,不用再去討論要不要採「報備制」的問題。理由很簡單,「集會結社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也是身為一個人在世與生俱來所享有的權益,試想,如果居民居住的土地本身就無政府狀態,要不要集會遊行,本身就是一件很自由的事,只要眾人一拍即合,不用經過什麼人的同意就可以做了。而等到有某某政權入住某某土地,創立了政府之後,統治者為了鞏固自身的政權,纔開始設立制度來管制集會遊行,所以不管是「許可制」亦係「報備制」,本質上都是政府為限制集會結社自由所採取的管制措施,要說差別,只是管制的密度寬嚴不等罷了!更何況,「集會遊行法」原本就是台灣戒嚴時期的產物。因此,最根本的是要思索「集會遊行法」在我們這個時代到底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至於廢止「集會遊行法」我覺得有幾個好處,第一:就是確立台灣真的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度,因為「沒有管制的集會遊行」纔可真正落實真民主的運作。第二:少掉了這項業務,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也可以讓有限的警力去處理其他更重要的勤務,說句坦白話,這段期間的紛紛擾擾,不僅抗議者受害,許多基層員警也是受害者,假設這部法律被立委廢止,警方就可少掉這項業務,那麼有限的警力就可以去處理社會上其他的重要事務,也可少掉許多沒必要的警民衝突。第三:集會遊行本身就是一種言論自由的表現,至於表示的內容到底好不好,這是民眾自行判斷的問題,也牽涉到個人意識型態認同的取向,為何還要由政府把手伸近來下指導棋。就好像,我如果寫書宣揚理念,這件事按照現行法的規定並不需要經國家管制,因為這是個人的言論自由,也牽涉到觀眾個人的信仰自由,所以過往「出版法」管制言論自由的規定為何會被宣告違憲,原因就在此,那麼,集會遊行也是一樣的道理。

當然有人會問,如果照你這麼說,沒有了集會遊行法,社會不是會很亂嗎?針對這個問題,我認為這個假設並不成立。如果我們仔細去觀察過往的集會遊行運動,大多數都是和平的遊行,只要把過去的報章雜誌調出來答案就很清楚了。而且說實在話,如果我們的日子過起來安平樂道,又有誰會吃飽撐著去遊行,甚而露宿街頭呢?更何況,即使「集會遊行法」真的被廢止了,萬一群眾真的有不法的行為,國內還有很多法律可以進行管制。好比說,聚眾鬥毆,有刑法第283條的規定可以處罰;如果客觀尚有癱瘓交通的狀態,警察也可以開罰單解決,又或者是過分吵鬧而影響居民,就可能違反「噪音管制法」,也有開罰單的規定,固綜上所言,您如果要問我的看法,本人主張「廢止集會遊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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